近年来,我市在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中不断规范完善,创新发展,呈现出以下特点:一是鼓励“巾帼文明岗”在岗位创先的同时强调社会奉献。在全市“巾帼文明岗”中开展了“千岗连万家、五进五结对”活动,号召全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和创建单位通过进家庭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学校、进企业,与单亲困难母亲、留守流动妇女儿童、建档立卡贫困妇女、女大学生、创业女性结对帮扶,彰显社会责任,展示岗花风采。二是首次联合市综治办开展行业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。社区网格员中90%以上为女性,她们走街访巷、贴近群众,是活跃在最基层、最一线的巾帼团队。与市综治办联合在“网格化管理工作站”中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暨“寻找身边最美格格”活动,为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拓宽了领域,赋予了新的内涵。三是创评工作更加科学严谨,把创建、评审、宣传有机融合,扩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影响力和示范性。在创建单位上,强调倾向于基层一线和窗口服务行业,鼓励岗位自荐和社会推荐;在评审过程中,严格按照分数排序、现场打分等方式,突出客观性,避免主观人为干预;在宣传发动上,将微信展示与网络投票结合、现场评审与网络直播结合,岗位认定与三八纪念活动相结合,既保证了评审的公正性,又较好的展示了巾帼文明岗的风采。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市级以上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核工作,确保岗位常创常新。严格按照“巾帼文明岗”每三年复查一次的要求,通过书面审查、实地走访等方式,对全市1310个“巾帼文明岗”进行了严格的复核复查,最终审核通过1278个,取消32个,让“巾帼文明岗”这一品牌始终发挥激励广大妇女创先争优、树立行业文明新风的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。
2017年度我市认定的10个“示范巾帼文明岗”和50个“巾帼文明岗”,采取“组织推荐+单位自荐+综合评定”方式,即候选人来源于组织推荐、社会推荐或岗位自荐,最大限度地发现、培养、树立新典型。参加单位经综合认定排名前10名的为2017年度武汉市“示范巾帼文明岗”。排名11-60名的为2017年度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。
今年的评选结果和岗位复查结果可登录“bet5365.tw”(http://www.fangfangnjl.com)或关注“武汉女性”微信公众号(whwome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