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不受理范围
信息来源:武汉市妇联 发布时间:2017-6-23 16:01:34

受理范围:

1.对市委政法委(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)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。
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市委政法委(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)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。

3.对市委政法委(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)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、申诉。

4.对派驻纪检组及市委政法委(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)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
 

不受理范围:

1.没有明确检举控告和申诉对象的。

2.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解决的。

3.属市委政法委(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)职责范围内的。

4不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或调解处理的刑事、民事、经济等案件。

5.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的信访事项。

 

友情提示:

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。

来信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(市委大院内) 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

邮政编码:430010

电话举报:027-82402446

网络举报:zfwjjz12388@163.com